微商朋友圈热卖的一款减肥药竟然被检测出含有麻黄碱吃了容易产生多种不良反应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名被告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二人承担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8万余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朋友圈贩卖“韩国处方减肥药”竟含麻黄碱2020年下半年,一则发布在朋友圈和微博里的“某减肥达人韩国处方减肥药”的微商信息,吸引了一些爱美女性的注意。然而,有多名购买该减肥药的顾客反映,服用该减肥药后,出现头晕、心跳加速等症状。哈尔滨市道里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检测发现,该减肥药含有违禁品,随即将销售该减肥药的两名女子抓获。2022年12月16日上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线上旁听庭审。哈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2020年5月至12月间,被告李颖(化名)、张红(化名)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韩国处方减肥药,有多名顾客反映服用减肥药后出现头晕、失眠、心跳加速、厌食等不良反应。经检验,该减肥药含有麻黄碱成分,系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成分的减肥药,李颖(化名)、张红(化名)被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被告均获缓刑并承担销售金额10倍罚金记者从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李颖(化名)明知某“韩国处方减肥药”含有国家禁止销售的有毒有害成分,仍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某小区家中,使用手机从上线处通过微信、支付宝购入韩国处方减肥药,并雇佣被告人张红(化名)担任其客服,张红明知“韩国处方减肥药”含有国家禁止销售的有毒有害成分,仍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某小区家中通过微信进行销售。李颖、张红销售韩国处方减肥药共计人民币3万多元。经司法鉴定,该减肥药中含有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麻黄碱成分。经侦查,被告人李颖(化名)、张红(化名)于2021年9月7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哈市道里法院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二人承担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8万多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记者:栾德谦(图片由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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